• 《霜花店》,韩国古装片。

    主演:朱镇模,扮演高丽王;

    赵寅成,扮演高丽王的御前侍卫‘健龙卫’总管洪麟;

    宋智孝,扮演高丽王后。

    《霜花店》讲一个关于爱情,誓言和背叛的故事光看主阵容,两男加一女,一看就是三角关系,无外乎就是正室与小三之争。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女人却跟男人站到了对立面,因为这个女一号,是小三!而且还有更大的噱头:不是洪麟跟王后争夺王上情人,而是王上跟老婆争夺情人洪麟。

    故事背景是古代高丽宫廷,所以在爱欲纠葛之外还夹杂着宫廷政治斗争。故事简单到有些单薄,讲的是高丽王(朱镇模饰)和他的侍卫总管洪麟(赵寅成饰)是一对君臣情侣,当然是同性恋。在一件关系到国王的宝座能否稳当的事件上,他们做出的颇为无奈的选择,以及这个选择带来的后果。只有大悲,没有大喜,似有深爱,更有痛恨。裸戏床戏好几场,从头到尾没有让人高兴的事。剧中人不开心,观众更有被惹哭的。

    看?还是不看?

    看!

    因为啊,俊男美女一大堆,不看后悔!

    要知道韩国影视娱乐业的入行的第一道门槛,就是要漂亮,很漂亮,不够漂亮就要整容整到漂亮为止。朱镇模和赵寅成两个超级大帅哥男主角,再加上宋智孝这个气质美女构成的主阵容就不说了,就连所有的配角(除了那几个老朽的大臣们),全都有惊艳之色。洪麟牵头的健龙卫们就不说了,他们都是剧组为了配合赵寅成1米86的身高,而特意找的一群身高在180以上的帅哥,其中不乏男麻豆,这些帅哥在剧中有一场帅到飞起的剑舞表演;甚至没一句台词的跟侍卫私奔的宫女、跪在王后身后那三个嫔妃、只有几句台词的王后侍女、也都是漂亮货色,哪怕连个近镜都没有呢!

    谁都知道,当皇帝就不能太任性。高丽王虽然是元朝属国的小王,不算皇帝,但也好歹是一方君主。但是这个王似乎不太懂怎么当王。他很任性,不仅任性到只喜欢一个人,而且还任由自己被感情控制。这对一个王来说,是比较危险的事情。但是他不打算改,他与洪麟,从小就混作一对,琴瑟和谐,恩爱美满。洪麟是个不错的情人,体贴俊俏,温厚善良,而且武艺高强。有这么一个人形影不离地陪着,王很满意,直到有一天,人家告诉王,你必须立马儿生个孩子,不然你就别当王了!王急了,王很急,因为他是纯Gay, 对女人不仅不来电,而且不来劲,那时候也没有人工授精试管婴儿这回事。他说:“王后啊,你说咋办?我这王位大概不保了,你回娘家去吧,也别跟着我倒霉了。”

    王后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往后,她不介意被王冷落,仍然把作为王后的本分记在心上,希望能为王生育一个后代。愿望是美好的,可惜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看来真没办法了。

    “也不是没办法!”王说。“除了你我还能信任谁啊?这事儿除了你我还能指望谁帮我啊?”王说。侍卫总管吓坏了,差点从床上掉下来!“不成!开什么玩笑?这绝对不行!”

    不行也得行,谁让人家才是老大!

    洪麟这倒霉孩子前脚还给老大侍寝,后脚就被老大扔上女主人的床。他不乐意,女主人更不乐意。紧张害怕加上不情愿,别扭了几天,才替老大完成夫道。可怜的洪麟希望王进来把他从王后的床上拎下去,可是王没有。他此时大概很伤心,也很生气:他爱王座多过爱我,宁可糟践我也要保住王位。然后他就把气都出在王后身上了。这里最郁闷的是王后,那俩鸳鸳别扭一阵就会恩爱如初,可谁介意她的感受?

    有件事王大概从没考虑到,他自己是纯Gay, 可洪麟未必是。这洪麟是被拧弯的,尽管他们在一起十年,天性纯良的洪麟除了好好爱主子之外,就没别的想法,但是这些都是在洪麟接触到女人之前。洪麟大概是双性恋,甚至他根本就是直的。人前严肃高贵床上狂野不羁的美丽王后,彻底让洪麟知道了啥叫软玉温香的刻骨销魂,再加上他毫无跟女人相处的经验,就这么陷入温柔乡无法自拔了。在外头出差看见那么多好玩的东西,没想给老大买一个,倒买了个香囊想送给王后。香囊攥手心里,犹豫半天终究舍不得扔。回宫听说王后病了,二话不说熬了药急巴巴送过去,也没想自个儿这身份这么做合适不合适。那药是他独家秘方,以前只是他王上情人的专享,可是现在,王后也有份了。他成天惦记着王后,王吃醋了,提醒一下,让他不要去王后那边加班了,他当耳边风,转头就把香囊送给了王后。王后是个爽快人,投桃报李礼尚往来,俩人背着王继续干以前被允许的事。王后觉得她没有过错,而洪麟则是无法忍受咫尺天涯的相思。食髓知味,从此,一个女人占据了洪麟的心,旧情人被无心地冷落了。还真是风月无情人暗换!

    洪麟糊涂了,洪麟疯了,为那个女人。潜伏在密谋的叛臣屋外收集证据,却惦记王后还在藏经阁等他;却惦记着跟王后的约会,却把王上要送他生日礼物的事忘一干净。多情又矛盾的洪麟,一颗心被生生撕成两半,一半给王上,一半给王后。这边对王愧疚得想自杀了,那边却心有不忍放过了谋反的国丈。这边刚刚跟王终于和好了,那边王后一声召唤他又去了。凄凄惶惶地两头奔波,两边都不放过他,两边他都放不下,痛苦极了。偷来的欢爱快乐吗?不见得,至少洪麟没有从这场男欢女爱中感受到天赋人权的快乐。在王上面前他很放松自如,可是到了王后面前,他诚惶诚恐,惴惴不安,浑身不自在。在床上他是热烈如火的情郎,穿上衣服立马儿又变回恭顺谨慎的臣子。幽会频频,他从没在王后面前笑过,而王后给他吃她亲手做的霜花饼,他却哭了,为王后的深情,也为对王上的愧疚。他不快乐,一点都不。王后要带他私奔,他说他不能对不起王上,以后要一心服侍王上。王后伤心而去。可是这样的决心也一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要一见到王后,他就完蛋了完蛋完蛋了......情孽不了,三人行的关系最后终于走到了一个血淋淋的结局。

     

    王其实很可怜,他装点门面的后妃有三五个,但是男宠却只有洪麟一个。他爱洪麟,爱得有点卑微:他对洪麟并无十足把握,总担心会失去洪麟;几日不见洪麟,他就急的什么似的,不惜微服出宫也要看心上人是否平安;他甚至愿意把洪麟跟王后的孩子当成他自己的孩子,或者他和洪麟的孩子。可惜洪麟对王的感情并不如王所希望的那样深刻,在他们的关系里,不是王控制洪麟,而是洪麟控制着王,这个王他这就是弱攻中的弱攻。王很痛苦,他当然知道洪麟心意的游离,但是他也明白这是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除了不许他们见面,也没别的办法。而且他觉得洪麟只是一时糊涂:他们好了十年,十年的宠爱和感情岂是那几夜温存就可以抵消的?他离不开洪麟,那就只好原谅。只要洪麟回来,他什么都可以原谅,他一次次地原谅:原谅洪麟的冷淡,原谅洪麟的心不在焉,原谅洪麟跟王后私通,原谅洪麟放走叛臣,原谅洪麟闯宫,原谅洪麟红了眼睛想杀他。他什么都可以原谅,只要洪麟肯回来。

    洪麟因为他的善良和优柔寡断,最终招致了王可怕的嫉妒和报复,两人彻底反目,无可挽回,十年恩爱,一笔勾销。可是当他怒火冲天地一路闯进王宫,他的情人却仍然希望这是他的洪麟终于乖乖回来了。洪麟不是回去请求原谅的,他是去决斗的,为了他以为已经被处死的王后,还有没来得及出生的孩儿,他去求死。任何雄性动物都有保护自己后代的本能,王后怀着他的孩子被处死,洪麟怎能不发疯?怎能不绝望?他这一疯,彻底疯成了攻,气势完全盖过了王这个弱受。唉~~~小攻小受,一对璧人,还真是霜花(双花)!


    如果那俩人谁都不像攻,那剧中最攻的是谁?他应该是谁?他到底是谁?
    他就是,就是,他不是他,而是她!
    这里最攻的是王后啊是王后!
    这个女人,气场强,真强。她严肃,冷静,决绝。无论是作茧自缚的王,还是茫然无措的洪麟,都没法与她相匹。最后当那一对曾经的情人反目同归于尽,她却冷静而严肃地庄严地全身而退。痛苦?至少她有孩子,做皇后的可以没了丈夫,但如果有了孩子,那一切都好办,况且她有后台也有头脑。这个王后,她奏是那传说中的总攻。

    女主角有个化妆上小细节大家一定要注意:她的眉毛很宽,眉形硬朗,而且眉梢上的余毛没有被拔掉,就由着它们在那儿。这让女主角的整个脸看起来端丽之外,还带着强烈的男性化特点。我喜欢这个范儿:本来就是她最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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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究竟爱谁?

    王与王后,洪麟究竟更爱哪个?我觉得吧,他爱王后,是出于雄性动物的本能。而爱王,却上升到了心灵高度。他要回宫把王后带出来,是担心王后被王处死——他不能平静地等待自己的崽子被人弄死;他去找王决斗,是以为王后已经被处死。愤怒的洪麟终于如愿让王把剑刺进他的心,王一次次问他是否爱过自己,他一次次否认,梗着脖子说没有,从来没有!洪麟这时候仍然是愤怒的,为王后,更为他的孩子。王最后一点卑微的希望也幻灭了,绝望地任凭洪麟用短剑刺死了他,死不瞑目。愤怒确实比绝望更能支撑一个人的意志,王都咽气儿了,洪麟还撑着不死。当他见到王后无恙的时候,他终于不再愤怒,用尽最后的力气把脸转向他的王。看着死不瞑目的王,洪麟流下最后一滴眼泪,为他的爱人。

    洪麟是个糊涂的男人,他优柔又多情的他总搞不清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他看起来更像一个爱欲分离的混蛋。爱这么一个人,王很不幸。如果当两人黄泉道上重逢,王再追问你到底爱谁,诚实的洪麟大概会说我爱王后,但更爱你。不知道对于这样的答案,王会不会满意。幸好王后活着,要不然黄泉路上三人行,可怜的洪麟又要为难了。


  • 中国五千年历史上,汉民族和中原文化遭受过一次又一次外族的冲刷,汉族虽然在武力和军事上虽然经常处于劣势,但在文化中原文明绝对是大赢家。不管受到多么强势的外族统治,汉.人在文化影响上都占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对这一点,外族统治着们也明白得很。

    你一定还记得那个把佛教引入中原并大加倡扬的拓跋家魏孝文帝,还有他著名的的文化改革(这里不能说他这是文化.革命,他的改革方式与秦始皇或毛太祖都不同,对思想的禁锢也比不上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鲜卑小王先是体改革体制,惩治腐败,发展经济,巩固政权。等他把这地方收拾得的象模象样了,手里也有俩糟钱了,就担心起屁股底下那龙墩。当时山西那地方是个风云际会的地方,政权太多太杂,势力也相当,是个发家的地方,但守业就太难!咋办呢?迁都!

    说迁就迁,这小王带着他的鲜卑贵族和民族精英放弃了平城(也就是大同)的大本营,大旗向东直奔中原文化气息最浓郁的洛阳,号召(或强迫)鲜卑的贵族们全面汉化:着汉装、说汉语、写汉字、连祖宗留下的姓也改了,不愿改的就不让做官,按照现在的话,这叫"更新观念""不换脑袋就换人"

    拓拔宏这一去就再也没回到山西老家。甚至跟他一起到新都洛阳的官员们死后也不准回大同,大家一起葬在黄河边的氓山上,背对着遥远的故乡。鲜卑的文字和文化就 这样由于官方的禁止,彻底完蛋了,搞得后世的慕容复因为不识鲜卑字被人耻笑!他冤哪:鲜卑文字在他出生几百年前就没人会写了,连他爹他爷爷也不会!

    作为一个政.治.家,魏孝文帝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是他在政治上的成功却是把牺牲鲜卑文化作为代价,与被统治的汉.人做的一个交易!而这样的交易方式却作为百试百灵 的法宝,被以后所有的外族统治者们不得已地接受了。蒙元政权不仅强分天下子民于四等,千不该万不该,他还不在政府和贵族中普及汉语,占地太大管不过来不 说,歧视汉人还说外语的蒙古贵人们不可避免地遭到民众的反对和翻译官们的欺瞒,然后,完了。

    后来的满清倒是学乖了,虽然强迫汉人换了衣裳剃了头,却不敢强迫汉.人改说满文,而且拜汉人学士为帝师,还让八旗子弟也一起学四书五经念诗词歌赋,尽量在文化 上拉近跟汉人的距离。这个主意是好的,但是我估计他们肯定没想到二百多年之后,满人竟然被汉人同化了——虽然现在仍然有满族这一个民族,满人的风俗仍然保 留着,但是作为最大文化标志的文字,却被人弄丢了——女真文到现在没几个人会写会念。中央民族大学在开设满文专业,毕业后投放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进行满 文史料翻译工作,由于第一历史档案馆人员编制的限制,这个专业只能每隔十余年招生一次,培养出来的学生用以顶替第一历史档案馆该科室届时的离退休人员。

    从晋朝的丑八怪太后乱政一直到唐朝的贞观盛世,这中间一直都是北方或西北的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原逐一亮相粉墨登场,也是个中原汉民族与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期。 从此我们知道了象宇文、慕容、贺兰、独孤、鲜于这样的好听又新鲜的姓氏,这些是他们带来的。但他们给中原文化留下的除了这些姓氏和有只有舞姬、交际花和登 徒子们才敢穿的服饰之外,最重要的好象就是包容和接受外来文明的气度,这在盛唐时代表现的最壮观。

    大诗人李白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泰山北斗的地位一千多年了。可他是什么地方的?别以为他是中原书香门第的世家子,他来自甘肃以西,陇西成纪人,那地方靠近西 域。那时的中国人见到金发碧眼服色怪异的外国人,会说他是胡人,而不象清末的百姓见到洋人就说他们是鬼,听到荷兰人解释他们来自低地国家,就说人家是水 鬼!着实可笑!

     

  • 魏晋南北朝 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乱世,翻天覆地——盛产名士和思想,更盛产英雄和杀戮。有嵇康,阮籍,王羲之,潘安;也有慕容垂,高长恭,独孤信,还有杀人狂魔赫连勃 勃。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乱世,一塌糊涂——北方游牧民族大举进犯东晋,五胡乱华,中原文化受到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发生了大规模的民族 融合。

    天下刀兵 起,时势造英雄。我们今天要说的英雄,是一个风雅的男人,一个卓越的将领,一个干练的地方官,一个让几家皇族都得供着的岳丈大人,一个让后世汉人全都敬仰 的胡人,更是一个流芳千古的大帅哥,他就是独孤信独孤大将军。知道流芳千古是什么意思吗?流芳千古就是一千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美眉们还梦想着能见他一 面!

    至于独孤大侠到底有多美貌,史上有一桩八卦,足见大官人的仪容之美:某日,独孤信到郊外打猎,等到晚霞满天时,英俊 的大官人策马回城风姿翩然,金风扑面,帽子无意中偏到一边。第二天起来一看,满城尽见侧戴帽,老百姓们都跟偶像学这个帅呆了的新造形。过了不久,连周边地 区也跟着学。放到现在看那是就引领时尚,典型的明星效应啊!

    独孤信,原 名独孤如愿,(公元502年——557年),出身于武川的一个鲜卑部落。武川也就是今内蒙武川,是当时北魏在北方的边塞。鲜卑大概起源于西亚的白种人,他 们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和所有的北方游牧民族一样,鲜卑人尚武,精于骑射。后来鲜卑被逐渐汉化,这一混血,生出来的后代就更加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成了当 时中国最盛产俊男美女的民族。独孤信的祖父及父亲就是武川的鲜卑部落大人,部落大人是北魏初最重要的官员之一,相当于后来的封疆大吏。独孤信就出生在这样 的家族,良好的基因加上贵族的教养,让他排在中国古代上最帅男人 TOP 10之中。

    独孤信出生 的时候,魏孝文帝已经完成迁都,并且在新都洛阳安定下来,魏孝文帝推行的汉化也有了相当的进程。但是这个过分神往汉文化的鲜卑皇帝,把他的汉化弄得十分草 率而极端,不仅抛弃了鲜卑的姓氏传统否定了鲜卑文化,甚至吸收了汉人的糟粕,比如选拔人才只重门第,而这个政策断绝了中下层鲜卑军士的晋身之路,直接引发 了后来的北方六镇叛乱。各路豪杰都在这时纷纷打出头,我们的主角独孤信生逢其时,也趁此打乱闪亮登场,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

    这场起义, 独孤如愿起初投向起义方葛荣帐下,葛荣失败身死后,他又投政府军那边的权臣尔朱荣。尔朱荣发现这个二十多岁的独孤如愿弓马娴熟,长得又玉树临风一表非凡, 立刻提拔他当了别将。看来什么年头都一样:长得好就是占便宜。独孤如愿这个人确实长得一张锦绣皮囊,举止行动风度翩然气质不凡,又一向讲究仪表重修饰,自 然是走到哪儿都是鲜衣怒马鹤立鸡群。军中人称独孤郎。

    这样的帅 哥,光看看就赏心悦目,但是可别以为独孤郎就靠一张好面皮混饭吃,在冷兵器时代,有时候会发生主将在阵前单挑这种事。作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将领,他的单兵作 战能力非常重要的,尤其对游牧民族来说。而独孤信就是个武艺超群胆识过人的将军,他跟随尔朱荣征战,曾经在阵前单挑,单枪匹马生擒渔阳王袁肆周。一身好武 艺加上雄才伟略,独孤信因战绩卓著而升至武威将军、授爵德县侯,得到了北魏孝武帝的重视,被授大都督武卫将军。

    故事到这儿 眼看就是故事美好结局,孤独信跟着主子尔朱荣能一直兴旺,平静地过他的日子,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但世事本就无常,何况乱世。没个几年,尔朱荣在宫廷内斗 中被高欢扳倒,孝武帝不甘心被高欢操纵,欲诛高欢,未成,遂带着亲随和一众皇亲国戚西出,投奔在关中的宇文泰。而高欢则把北魏迁都至邺城,又拥立了元善见 为孝静帝,从此北魏被分裂成了由宇文泰把持的西魏和由高欢把持的西魏。事出仓促,独孤郎面临人生重大选择:1. 投靠高欢,继续跟父母妻子在一起;跟孝武帝,抛别父母妻儿。他选择了后者,当真是决绝杀伐,绝尘而去的姿态,自是一种残忍的优雅。

    独孤如愿的谋略不仅在武功上,他最令人称道的地方是文治。他在西魏时担任陇右十一州大都督、秦州刺史(甘肃宁夏那一 带),一上任就把多少年的陈年积案厘清完毕,全农商发展地方经济,没几年就把秦州这地方弄得政通人和经济繁荣,远近跑来归附的流民有数万家之多,万民景 仰。而宇文泰见他信着遐迩,能服众心,特给他赐名为“信”,以彰忠信。独孤信这个名字就是从这儿来的。在秦州期间他又多次领兵平息叛乱抗击外敌,被封为大 司马以及柱国大将军。

    除了容貌俊美,文韬武略,独孤信的又一出众之处就在于他选女婿的眼光。他随孝武帝西出之后,又娶妻妾,生了六男七女,儿子们沾老爸的光个个都被封侯,他的女儿们却更加非同凡响。 长女嫁给了宇文泰的长子宇文毓,这个宇文毓后来成了北周的明帝,也就出现了第一个姓独孤的明敬皇后;四女儿嫁给了陇西郡开国公李虎的儿子李炳,李虎是独孤信的同僚战友,也是八大柱国将军之一,李炳在历史上不太出名,但他的儿子和孙子却非常了不起,他们是李渊和李世民,开创了光辉鼎盛的唐朝。独孤家的四小姐就是李渊的母亲。而第七个女儿则嫁给杨坚,这个杨坚的父亲是西魏的大都督、陈留郡开国公,也是独孤信的同僚战友。杨坚后来建立了隋朝,于是历史上就出现第二个赫赫有名的独孤皇后——隋文帝的文献皇后独孤伽罗,也就是隋炀帝杨广的母亲。这么看来,隋唐两代王朝的皇帝都是独孤信的后代子孙。也是因为独孤信的关系,独孤氏在唐朝十分显赫,王公大臣嫔妃驸马中经常可见姓独孤的,足足威风了三百年。

    至于那个独孤求败,不知道是不是独孤信的后裔?呵呵!

  • 乱世之中,惊人的美貌曾经成为女人的救命法宝,比如那个命途离奇的晋皇后羊献容。倘若生为男子,却拥有比西施貂蝉更明艳卓绝的美,那又是什么样的光景?今天我们说说韩子高,这个惊世绝艳的男人。

    1. 倾国倾城的美貌。

    韩子高(538——567),南北朝人,《陈书》、《资治通鉴》均有记载。这个韩子高出身卑微,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叫做蛮子。韩蛮子是会稽山阴人也。会稽,听着是不是有点耳熟呢?答对了,那里也是西施的故乡。会稽,也就是今天的浙江绍兴,后来还出过另一个名动天下的伟人——周恩来。所谓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大概就是形容这种地方的,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

    扯远了,咱们继续说韩子高。当韩子高还是韩蛮子的时候,他家世代以做鞋买鞋为生,在当时算是比较微贱的出身。在南北朝的南梁,他和他的父亲远离家乡在建康讨生活。一场景侯之乱,给了萧衍这个菩萨皇帝当头一棒,而对于都城的老百姓来说,那就是天降横祸。乱军政府军打成一团,蛮子的父亲带着十六岁的蛮子仓皇逃离这个动荡的皇城,逃往家乡。孱弱草民,身无长物手无寸铁,在各路军队的狼奔豕突的混战中,爷儿俩居然神奇地保全了性命,甚至毫发无损,这也算奇事一桩。凭什么?就凭了韩蛮子倾国倾城的美貌。难以置信?说实话我也挺惊讶。

    《陈史》上是这么记载的:‘侯景乱,子高从父寓都下。是时子高年十六,尚总角,容貌艳丽,纤妍洁白,如美妇人。螓首膏发,自然娥眉,见者靡不啧啧。即乱卒挥白刃,纵挥间,噤不忍下,更引而出之数矣。’大致翻译过来就是:景侯之乱那会儿,子高跟他爹一起住在京城,当时他十六岁,还没算成年,却已经出落得十分美丽。用这俩字形容男人,是不是有点别扭呢?大概这个子高是现在所说的中性美,那就不出奇了。‘纤妍洁白,如美妇人。螓首膏发,自然娥眉,’是说他白皙精致如美女,眉清目秀十分可人,见过他的人没有不啧啧称赞的。在兵荒马乱的地方仓皇逃窜,父子俩流离失所,经常会碰到流兵乱卒,凶险异常。有几次遇上军士挥刀乱砍,可是那刀的主人一看见少年那夺人心魄的美貌,就被这天姿国色所惊呆,刀就再也砍不下去了,甚至还给他带路,引到安全的地方。靠着美貌,韩蛮子遇尽贵人,甚至还获得准许依附一支部队一同南下回老家,而这个部队是南梁大司空陈霸先的。就在这儿,韩蛮子遇到这一生中最大的贵人:南梁大司空陈霸先的侄子,陈茜。

    2. 子高,陈茜的剑与玫瑰

    这个陈茜是当世英雄,当时30岁,在部队里见到韩满子,惊为天人。然后我们就看到陈茜的可爱之处了——他一点都不虚伪,开口就问:“你要荣华富贵吗?要就话跟我!”乱世之中,流民本就浮萍飘零命如草芥,何况有人以荣华富贵相许?这男色之好,在魏晋这个狂放不羁,调自由,崇尚个性的到有点极端的时代,并不算什么,甚至渐渐成了一种士大夫阶层的风雅之举,甚至可以说很盛行。而当娈童对一个无依无靠的男孩儿来说,也就跟女孩儿给人做妾一样,算是一个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况且陈茜其人年轻英武地位崇高,跟了他,也并不委屈蛮子。蛮子也不是傻子,知道富贵也许是奢望了,但如跟了这个人,至少可以换取暂时平安。别怪他卖身求荣,换做任何人,在这种形势下都不会有第二种选择,再说他才十六岁,还没活够,所以倾国倾城美少年韩蛮子当场就答应了陈将军。陈茜大概真的非常喜欢这个那男孩子,觉得‘蛮子’这个粗俗的名字配不上他如此惊艳的美貌,就给他改了个名字,就是韩子高。

    名字是陈茜给韩子高的第一件礼物,此后,陈茜还给了韩子高很多礼物。可以说韩子高后来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陈茜给的,

    从相遇那天起,韩子高就成了陈茜的娈童。他实在是个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温柔顺从善解人意,陈茜对他十分宠爱,韩子高也尽心服侍着他的主子,两人的关系好的不得了,出入起居寸步不离,子高渐渐成了陈茜的心腹。要是韩子高一直就这样在陈茜的庇护下养尊处优,那他的故事也就没什么悬念了,无非就是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过个几年自然是色衰失宠,要不就成为仗着跟主人上床得势的小人,专门给人做小鞋大把搂钱。可韩子高这个美少年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不想一直当个花瓶宠物小白脸,他在陈茜身边安定下来之后就开始习武。他四肢修长,身体条件不错,很快就练出一身不错的武艺,勇武过人,史书上都说他猿臂善骑射。他成了陈茜的侍卫。‘站在他身边总比坐在他床上像样吧!’我估计韩子高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再说陈茜,这人是个脾气暴躁的主,稍有不如意就吹胡子瞪眼凶如饿虎,把仆人随从们吓得要死,这时候只有子高出现,陈茜立马就眉开眼笑,什么火气都没了开始跟人好好讲道理,子高聪明伶俐,总是能立刻领会陈茜的意思;同时他又精明干练,把陈茜身边的琐事给打理得井井有条。讨人喜欢能作伴,能当秘书也能出征打仗,陈茜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有一天,陈茜对子高说他如有朝一日能当皇帝,定会册封子高为皇后。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男皇后的概念。后来史料上也称韩子高为陈子高,其实就是让这个差点当上皇后的子高跟了陈茜的姓,可见史学家们也认为陈茜对子高用情极深。陈茜后来成了陈文帝,但是子高却终于没能当上皇后。虽然没当上皇后,但也多少可以反映出陈茜对子高的重视:陈茜可不是个稀里糊涂色令智昏的人,他能这么许诺,我们可以说那是出于……爱情。

    陈茜虽然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但他不是曹操,中国文学史方面没他什么事。这个陈文帝唯一留下来的文艺作品,就是一首情诗,而这首情诗是写给他的情人韩子高的:

    昔闻周小史,今歌月下人。

    玉尘手不别,羊车市若空。

    谁愁两雄并,金貂应让侬。

    翻译过来就是:从前有个风姿翩翩的周小史(魏晋美男,15岁名满天下),如今有我的蛮子,只见那玉手一招,便引得万人空巷,你说你和他谁更美,我想定是你吧。

    文采是不怎么样,难得是一片心意。韩子高一介草民,当初为求活命才委身于陈茜,竟得如此恩遇,岂能不感动?

    3. 雌雄同体,男女通杀。

    韩子高一直跟随在陈茜身边,中间也不是一帆风顺岁月静好。有这么一段风波插曲,起于陈茜的堂妹,也就是陈霸先的女儿。陈茜后来当了皇帝,我们这里就暂且把他的堂妹当做公主吧。这位公主本来是许配给了南梁大司马王僧辩的儿子王颜,王颜也是个帅哥,公主见过他,对这个未婚夫十分满意。如果她顺顺当当嫁过去,也就万事大吉了,但好死不死这她见到了堂兄的亲密爱人,这下坏了,公主心里的人儿立刻换成了绝色倾国的韩子高,从此不能自拔,拼命追求。这公主也不是个善茬子,韩子高不敢得罪她,虚与委蛇地逢场作戏。公主大概是真心地爱韩子高,她甚至偷了老妈的珠宝讨好他,还送了他一把团扇,在上面画了比翼鸟,写了首诗:人道团扇如圆月,侬道圆月不长圆。愿得炎州无霜色,出入欢袖千百年。怎奈韩子高于不会离开陈茜,而且他也不敢。别说他是一千五百年前贵族的娈童,就算当今连不能转正的二奶,都没那么容易脱身另嫁他人!公主求子高不得正自苦恼,这事儿却被人告密,王司马家知道了,他们很生气,要退婚。当时南梁兵祸连年,政治局势混乱之极,王僧辩和陈霸先两雄并立,架空了当时的皇帝,王陈两家明争暗斗,都试图扩大自己的势力灭了对方,这时王僧辩又屈于北齐方面的压力,迎了北齐那边送来的傀儡皇帝萧渊明,陈霸先终于先找到借口,带着陈茜一起向王僧辩起兵两叔侄一出手就灭了王司徒,结束了名存实亡的南梁,建立了陈朝。估计当时陈霸成了开国皇帝,称陈武帝。韩子高和公主的这段绯闻多少对这个事件起了催化剂的作用。男人们各得其所,唯独公主事事落空。公主的婚事黄了,可她也没得到韩子高。万念俱灰之际,绝望的公主不久就咳血而死。

    这位公主也实在很可怜,要怪就怪韩子高生的那么美,倾国倾城的美貌,柔靡魅惑,偏又是个男儿身,矫健英武。男人的美和女人的美凝聚在他一个人身上,美得雌雄同体,自然是男女通杀。

    4. 情义齐天

    陈霸先只当了两年皇帝就病死了,他死后陈茜即位当了皇帝,称陈文帝。陈茜终于当上了皇帝,而韩子高却没有像陈茜当年许诺的那样,空前绝后地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男皇后,他被封了右将军加散骑常侍仍然随侍在陈茜左右。陈朝建立,天下仍然一点都不太平,韩子高这个右将军经常要为他的皇帝情人领兵出去打仗。他战功卓著,论功行赏时,他的官也跟着一级级向上升,从文招县爵到成州刺史再到东阳太守。可是不管怎么升,他都是散骑常侍,要时时陪伴在皇帝身边,永远不能到地方上做父母官。在一次出征平定叛乱的战役中,韩子高颈负重伤,差点丢了性命。隔年,他又出征平定陈宝应,此役过后,陈朝内乱平息,韩子高达到了他一生中权力的顶峰。

    可惜好景不长,陈茜登基第七年就病了(估计陈家有遗传病),病了的陈茜脾气仍然很大,他把所有的侍卫仆从都赶出寝宫,只要韩子高一个人陪伴。此时陈茜已经病入膏肓,已经无药可医,韩子高端水送药片刻不离,陪伴他走完最后的日子。

    陈茜死了,韩子高的靠山没了。他怕自己这些年得罪的人会秋后算账,竭力想退出权力中心,可他抽身还是太慢,第二年他就被以谋反罪打入大牢赐死,死时还不到30岁。按说谋反罪是祸及九族的,可是他的谋反案却只死了他韩子高一个人,他父亲和兄弟家人都没有获罪,甚至还继续做官。可见这是个十足的冤狱,而且很快就被平反了。韩子高精明之极,可是这个精明的为什么甘愿去死,同时又保护家人不受连累,最可能的解释可能就是他不愿意活在没有陈茜的世界。换句话说就是殉情。

    在狱中,韩子高大概这样总结过他不到30年的人生:从十六岁起就跟随陈茜,从一个贫苦柔弱的卖鞋少年,到开国创世的贞毅将军;从凄惶颠沛到威仪凛然;从朝不保夕到权倾天下。陈茜给了他这一切,而他也报答了自己的一切,他是陈茜的情人,随从,卫兵,将军,侍卫总管,随陈茜东征西讨,和他并肩作战,为他出生入死。他们的关系持续了十四年,这是他一生中最最辉煌最美好的时光,期间的每时每刻都和陈茜有关,他早已为陈茜付出了他的灵魂。以后没有了陈茜的日子,活着大概会非常没意思,不如追随陈茜而去。然后韩子高就欣然赴死,跟他的爱人一前一后离世。

    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向来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士大夫们对此一向对不齿,每每提及,必言宠信奸佞逆天行事玩物丧志。但陈茜和韩子高,这对君臣同性恋在史书上算是一个异数,也是唯一一对被正面肯定评价的另类人物。韩子高出身微贱,以娈童的身份进入陈茜的生活,却以其战绩及貌美而被列入正史,甚至还有《陈子高传》留世,冯梦龙更是把他和陈茜的这段感情列入《情史》卷里。陈茜,是历史上有名的明君。史家对他的评价很高,说他是起自艰难,知百姓疾苦。国家资用,务从俭约。常所调敛,事不获己者,必咨嗟改色,若在诸身。主者奏决,妙识真伪,下不容奸,人知自励就是说他是一个勤勉、节俭、善政、识人的好皇帝。 而对韩子高的记载中,不仅也没有任何贬义词句,还说他有才有德,礼贤下士待人深厚。最后定论中,史家们认为陈茜任用子高是得人聪明,子高最后死于冤狱,也被认为是子高无爽于臣节

    在我看来,他俩的爱情也许无如此的纯粹,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陈茜只是看上了子高的美色,而子高只想依附陈茜的权势,温柔顺从小心服侍只不过是他处在那个位置的生存手段,未必就是出于真心。只是长期相处寝食同步日夜不离,渐渐生出情意,愈久弥坚。据说陈茜曾做过一个梦:梦见他骑着马登山,然而道路崎岖,堪堪要连人带马一起滚落悬崖,这时候子高出现,一路扶着陈茜推着马,绕过重重阻碍,终于登上顶峰。梦是心理活动的体现,这个梦很明显地表达出陈茜对子高的重视和信赖。子高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一个随便捡来玩玩的娈童,他已经成为陈茜最倚重的伙伴和最亲密的爱人。而子高在连年战事中为陈茜四处征战出生入死,他所付出的也绝对超过娈童的本分。他们仅有温暖的情,而且有义。义是比情更严肃的东西,在现今这个浮躁凉薄的世道,可不是谁都敢要的。

    *******************

    题外闲话

    子高被杀,但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他的同乡、明代戏曲作家王骥德根据唐代李翊所写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文言男色小说《陈子高传》,编写了杂剧《男王后》。演绎了帅哥陈子高被临川王所遇,便令其改着女装入宫封为后,但后来临川王的妹妹玉华公主知道这位美如天仙的新嫂子实为男子之后,便对其倾心不已,硬逼陈子高与其共享云雨。公主与陈子高私通的消息被善妒的宫女报知临川王之后,临川王本欲杀死陈子高,因为公主的托请才饶他一命,而将美男子让予妹妹当驸马,当场陈子高着后服与玉华公主成亲。

    戏剧需要大多数观众的认可,作家这么改,多半是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即要有点噱头,又要多少符合史实,这也许就是他们所认同的‘戏剧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吧’。

    但我觉得这是纯牌儿的狗尾续貂。

  • 看到一个故事,关于樊梨花,慢慢看下去,引申出一个很长的故事。 

    樊梨花最先被父亲指腹为婚,许给了把兄弟的儿子杨藩。渐渐梨花长大,看杨凡其貌不扬,面黑如炭。心中极不情愿。以至于后来赌气出家,拜了骊山老母为师。 十八岁那年,为替父亲解围下山,见到了薛丁山。

    另一版本是樊梨花嫁给了杨藩,新婚后首次回娘家,路上遇见薛丁山,之后便后悔了这段婚事,于是回家和爹爹说要与杨藩退婚,嫁给薛丁山。爹爹当然不肯,说除非我死了。所以樊梨花就杀了她爹爹,随后两个哥哥闻声冲了进来,她又顺手料理了俩兄长。

    当薛丁山第一次目睹樊梨花的姿容时,心中也是赞美不已,旋即转念家有二妻,此念休生,更何况他和任何女人的关系,都必须经过父亲的允许。但是樊梨花将薛丁山三擒三纵后,薛仁贵基于现实的考虑,要儿子娶樊梨花为妻。薛丁山极力抗拒,一如梨花当时不愿嫁给杨藩。后来圣旨赐婚,加上程咬金搓圆捏扁的,才正式结亲。

    第一次洞房花烛夜,薛丁山听闻樊梨花为嫁薛丁山与父亲发生争执,不慎刺死父亲,接着一不做二不休,连杀二兄,这种行为令薛丁山感到愤怒与惧怖:见我俊秀,就把父兄杀死,招我为夫,是一个爱风流的贱婢

    第二次花烛,薛丁山以同样的理由拒入洞房;第三次则因樊梨花认了不明不白的与之年龄相仿的小白脸薛应龙为义子,而试图杀她们母子。樊梨花收薛应龙为义子,横生枝节,也颇具暧昧。薛应龙原是垂涎樊梨花的美色:娇娇你果有手段,我拜你为母;若输了我,你要做我的妻子。在打败薛应龙之后,樊梨花收了这个对自己另有企图的儿子,惹恼了薛丁山。 

    后来在樊梨花挂帅征西凉,大破白虎关时,遇到的守将,正是旧时被樊梨花悔婚的杨藩。杨藩心中自然认为樊梨花是天下第一等无耻之人,喜新厌旧,为嫁给薛丁山,不借背叛西凉,盗卖寒江,甚至杀父诛兄,再所不惜。一心要将樊梨花杀之而后快。

    最后樊梨花刀斩杨藩,人头落地时,杨藩的血溅到她身上,怨魂投入梨花胎腹中,未几,樊梨花军中产子,生下个黑脸儿子,就是薛刚。一说是杨藩即是薛刚的前世业身,投胎来做她儿子,要来报仇;另有一说是樊梨花怀的其实正是杨藩的儿子,薛刚成年后知道自己生父是谁,蓄意生事,为父报仇。

    以后薛刚长大,上元夜大闹花灯,打死太子,惊死高宗,致使武则天下旨,将薛氏一家三百余口,满门抄斩。故事就此完结。

    这个故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樊梨花这般英勇决绝,泼辣又彪悍的女人,却动不动就被薛丁山暴揍一顿,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想来是多少有些心虚和理亏。 

    至于薛丁山,他先后共娶了三位妻子,第一位窦仙童是玉门关外的草寇,见薛丁山生得俊秀,心生爱慕。书上有云:小姐见营中出来一将,甚是齐整,面如粉,唇如涂朱,两道秀眉,一双凤眼,好似番安转世,犹如宋玉还魂。窦小姐心中一想:“我生一十六年,从不见南朝有这等美貌郎君。我枉有这副花容,要配这样才郎不能够了”于是在沙场上主动求婚。薛丁山不从,窦仙童遂将丁山捆住,押回山寨成亲。

    第二位妻子陈金定是镇阳城外打虎的女英雄,她面貌黑丑,孔武有力,当时薛丁山被西凉国苏皇后逼杀得逃入荒山时,见陈金定正在打虎,叫一声姊姊救我!” 陈金定将死虎照番后头上摔去,救了薛丁山一命。薛仁贵见陈金定对子有救命之恩,且是隋朝总兵之后,遂命薛丁山娶她。

    第三位妻子樊梨花是寒江关的番女。她见薛丁山俊美,也在战场上主动求婚,薛丁山当然也是不从,结果被樊梨花三擒三放,玩弄于股掌之上;随后三次花烛,三次休妻;奈何形式比人强,薛丁山最后迫于父命,不得不三步一跪,从白虎关跪拜至寒江关,哭活诈死的樊梨花,回营奉旨完婚.

    整体说来,这三位妻子个个武艺高强,而且都 是强嫁薛丁山。其中第一个和第三个都是把他骗到林子里,对他进行劝说。而薛丁山这家伙看来似乎白长了一张好脸,智商却是不高,屡次受骗,却还坚持屡次上 当。最要命的,他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任何主动权,甚至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委委屈屈的娶了一个又一个强悍的老婆,每一个他都不是对手。

    这里面最不地道的就是薛仁贵。他对儿子薛丁山无丝毫养育之恩,衣锦还乡,就将他射死。丁山的尸体被黑虎驮走,薛仁贵也只叹一声:可怜,命该如此。当然,父子素未谋面,薛仁贵甚至早已忘记十三年前离家时,妻子已怀孕,也很难要求他对薛丁山能有什么父子之情。

    但在日后征西时,他与唐太宗被困锁阳城,前来救援。在薛丁山医好他的镳伤后,他立刻翻脸,命属下将丁山推出斩首,原因是薛丁山与窦仙童私自成亲,犯了十恶不赦之罪。到后来非得唐太宗开金口,他才赦了儿子死罪,但依然将丁山拷打四十铜棍。后来,薛丁山又因违逆父命,不娶樊梨花为妻,而先后被捆打三十荆条重打三十皮鞭重打四十,下落监牢 

    这当中有个关键人物程咬金。似乎薛丁山娶这 三个老婆,当中程咬金都功不可没。可见这老家伙,不但不识字,武功不高,还酷爱管闲事。每次都扬言:丁山不愿意没关系,我愿意。薛仁贵都得听我的,何况这 小子。你放心,我保证让他娶你。程咬金在这三次婚姻中,两次利用薛丁山作为筹码换来两员女将和两座城池。薛丁山的命运,比起陈圆圆还要无奈的多。陈圆圆是一介女流之辈,对自身的命运实在无可奈何。而薛丁山,空有一身武功,却也左右不了任何事情。

    这个故事中如果没有程咬金,基本上完全是另外的版本,而薛家,也不一定会沦落到满门抄斩的命运。

  • 吴哲的疑惑没滋扰他几天,就不得不先放一边了,因为他被通知袁朗要重点训练他。而铁路那边,却根本不理袁朗想怎么收伏这个难管的吴哲:"你自己挑的兵,自己搞定。怎么带这个兵,随便你,带好他!"

    "
    只剩2分,怎么当我的兵啊?"那烂人不可一世地在吴哲面前踱着方步,懒洋洋地对他说。吴哲对此没什么异议,因为他知道从体能单兵作战能力上讲,他确实比其他队友差,他是以垫底的分数完成南瓜特训的——就剩下2分,当然其中有很多分数是因为跟那个法西斯烂人教官争论而被扣的,那时候烂人完全支配他们,让他恨得直咬牙。而现在,烂人也没见得脱胎换骨,还是那么讨厌!

    吴哲的后南瓜时代就这么开始了。

    重点训练,就是他的日常训练量比其他队友要多,强度也比别人大,袁朗亲自训他。负重越野的时袁朗跟在他旁边,一步跟不上就扯他;练格斗时他跟袁朗对抗,没完没了地摔他;分组对抗的时候袁朗跟他是对手,一次一次捉他。

    吴哲不是计较的人,他明白自己在战场上的位置,他不能总是让战友们保护他。所以袁朗摔他扯他,他都不介意,但是他很介意每次分组对抗的时候袁朗抄他出来的方式。袁朗经验老道,身手不凡,捉他这么个刚叫回自己名字的新丁,就像猫抓耗子似的轻松。不管吴哲怎么隐蔽,怎么小心,他都会被捉出来——1个小时左右,从房顶上,墙后面,梯子上,地道里,垃圾堆旁边……。袁朗抄他出来的方式是突然出现在有效射程之内,一双眼睛看着他,枪指着他的头,让那个红外线准星照耀他的眉心,他一阵头晕,然后准星向下移动,停留在他心脏位置,他心里就堵得慌,有时候在他前方,有时候在他背后,心堵的感觉每次都一样。袁朗的表情也每次都一样,恶猫戏鼠一般!

    被捉后,吴哲就得以一个死人的身份乖乖回战俘营,不准说话不准乱动,直到其他小组的对抗结束。他揉着自己的左胸那个准星停留过的地方——真有点不太舒服。"怎么搞的?这还没打着呢,怎么就这么闷?"吴哲的表情有点迷惑,袁朗脸上恶猫的笑容更盛。通常他们都是第一个对结束对抗,在空荡荡的场地上,吴哲站着郁闷地揉胸,袁朗坐着舒服地抽烟。袁朗抽烟的时候,吴哲就走到上风处——他可不想抽二手烟。这种时候,他也可想欣赏袁朗的笑容,所以总是背过身子。可是即便背过身,他也能感觉到袁朗正在看着他——背上有点热。

    这样的对抗进行了很多次,吴哲被成功隐蔽的的时间越来越长,一方面是他的技术越来越好,另一方面是他似乎对袁朗和他那支枪的红外线准星产生了特别的敏感,只要袁朗在附近,他就能感觉出来,立刻隐蔽。但是心念和身体动作总是会有点速度上的差别,每次他还是都会被瞄准——心堵——对抗结束,袁朗一脸的坏笑,笑得像一只恶猫。吴哲则相信,如果他有袁朗的身手,那每一次的对抗的结果就会逆转,因为每次袁朗欺近,他都能感觉到。那双眼睛盯着他的感觉,有点热。
    "
    你背后长眼睛了?"袁朗在他背后笑问,看着他。背后有点热。
    "
    第六感吧!看来我属于那种极其敏感的人,要是不当兵,我或者可以当个灵媒什么的骗钱!呵呵!!"吴哲说。
    平常心……平常心……吴哲这样念叨。

    就在这一次次摔倒,一次次被拉扯,一次次被捉中,吴哲小锄头跌跌撞撞茁壮成长。但袁朗不指望他像许三多在七连时被史今调教得那样一鸣惊人。吴哲不是那样单纯的人,而且他的价值也并不全在军事技能上。老A是一把刀,而吴哲是刀锋上的那个尖。袁朗当然知道,他不能让那个刀尖受到一点损害,所以有一次他对吴哲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但我会保护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很深,一点都不像个烂人。他的眼神让吴哲又开始迷惑,但他的话却让他有点生气:"我不需要谁保护,尤其是在战场上!"

    后来中队接到一个任务,开到云南边境阻击毒贩,袁朗履行了他的诺言,一直把吴哲带在身边,就差没把他栓在裤腰带上了,为他扫除危险,不动声色地消除了他的不安,容忍他整整一夜未开一枪。拂晓时分,毒贩诈降,吴哲终于开了一枪,击毙了那个扛火箭筒的毒贩。当他看见那个被自己击毙的尸体的时候,他仍然有点疑惑,他用手摸了摸那个子弹孔,突然胃里一阵翻腾,头脑一阵迟钝,酸,苦,辣,什么怪味都有,真难受,恶心,吐,头晕。但他立刻就安抚了自己,因为责任,也许还因为刚才那一枪是为袁朗开的。
    "
    我不担心你。"袁朗说着,挪到他前面,为他警戒。
    吴哲有点开心,因为袁朗这么说,还有他眼神里的温暖。

    成才,这是个令吴哲印象深刻的人。他有一双明亮灵动的眼睛,不多话,总都是很敏锐,总是那么认真。当他们是同批南瓜的时候,成才就睡在吴哲的上铺。成才总是很警醒,睡觉都把上衣套在胳膊上——随时准备紧急集合。成才真的很强,是那批南瓜里面最棒的一个。但是最后,他却离开了,为了一个让成才难受之极又不得不服的理由。评估结束,成才从里面出来,身姿不再挺拔,痛苦得几乎要把身子蜷缩起来,许三多一直陪着他。看着那个失去了光芒的成才,吴哲突然觉得很难过,但他知道,换了他,也会做出跟袁朗同样的决定。成才走了,许三多留下。

    半年后,吴哲又遇见了成才,还是在老A的地盘,成才用他那把八一老杠镇住全场,一支独秀,光芒四射。可是袁朗却根本不为成才的光芒所动,袁朗很愤怒,大嚷道:"我用不着他来这里表演扣动扳机和击中目标!因为他和我的士兵根本不是一个目标!"但吴哲看到成才单发的枪声和淡定的眼神里,看到他内敛的锋芒——一个不一样的成才。

    许三多在成才出现在新的选拔赛之后就出于亢奋状态。他迫切地想知道成才能不能留下来,他要成才留下来。他去找袁朗。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全大队嘴最笨的许三多,居然说服了那个辩才超群且固执的袁朗,让他同意领着成才参加演习,代号Silent。在那场演习中,被许三多的执着感动,更见识了袁朗的诡诈刁钻,但是他也清清楚楚的看穿了袁朗对成才所做的一切。他直接质问:"你刚才那么说有什么意义?你明明对他很感兴趣!"嘿嘿!了解老大的心思,有时候不是那么安全的事,这不是转眼袁朗就像只被踩到尾巴的恶猫似的!演习过后,成才又回来了,吴哲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很久以后,吴哲都有点遗憾没亲眼看看袁朗被许三多说服的情景——那一定很有意思!

    "
    不管你是什么用什么材料制造的,但是我开始了解你。你是恶猫,但是我能踩着你尾巴!"吴哲这样对自己说,心满意足!

  • 奥斯曼帝国时代的土耳其,政治舞台是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是无权参与的,她们的位置在闺房里。

    如果奥斯曼人知道咱中国经常发生太后乱政、外戚夺宫,恐怕要笑死:笑中国的皇帝笨啊:中国的后宫制度太不完善,专门选些会让皇帝头疼的女人来侍奉主人!因为在中国皇帝的内宫里,那些皇后或嫔妃大都出身高贵,她们的娘家不是重臣就是将军,有些望族甚至以皇后世家闻名。所以凭着这些关系,她们中的一些人可以呼风唤雨,甚至左右国家的命运。而土耳其苏丹的后宫就简单多了,那里面的女人都是从奴隶市场里花钱买来女奴!那些可怜的女孩以美色入宫,在那之前她们大多数连字都不识。这样的出身,当然不用对她们客气,何况她们又没有什么显赫的娘家需要朝廷去笼络。

    那么奥斯曼帝国皇后的处境如何?奥斯曼帝国除了在立国之初,才出于政治目的与周边的国家联姻。而强大之后,就摆起大国的架子,根本不屑于把邻国的某位公主接来侍奉帝国至高无上的皇帝。因为苏丹再傲慢,也知道应该怎样对待皇后皇后不是奴隶,皇后有权与苏丹平起平坐。一个国家出于出于道义和体统,必须时时维护皇后的身份和面子。信奉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帝国留给女人的位置永远都只在闺房,所以他们根本不愿意让一个闺房里的女人享受母仪天下荣耀。那个时代的土耳其苏丹们从不正式结婚,奥斯曼帝国没有皇后。没有皇后不代表苏丹没有女人,正相反,他有很多女人,他的女人都在那个叫做Harem的地方,翻译过来就叫后宫。但这些女人的权力就是:苏丹让她活着的时候她必须活着。

    后宫的女人之间没有高低,没有身份、她们全都是同一个身份:苏丹的女奴。苏丹对她们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利。土耳其地跨三大洲,又是以海上贸易为主。宫廷主管定期从奴隶市场里挑选出来的女人充塞的后宫,那里面什么人种的都有,而比较吃香的是白种美女。但就算吃香,也是女奴,苏丹不管怎样对待她们都不过分!女奴进宫唯一的任务就是使尽浑身解数取悦苏丹,满足苏丹对她们的一切要求。

    后宫并不是一个荒淫的Sexual Paradise,妃子们在那里要接受严格的教化和训练。不管这些女人是从哪里来的、以前是信什么教的,奉行什么传统,到了后宫统统都要戴上面纱信奉伊斯兰教,学习礼仪,诵读《古.兰.经》,等待苏丹的临幸。除了这些她们什么都不能干。一大群美丽却孤独、嫉妒、绝望女人,象待宰的羔羊一样苟活在由一群强壮的阉奴看管的牢笼里。唯一能出头的机会就是得到苏丹的宠爱,但这又何等的难。她们那个高高在上的主宰并不仁慈:如果哪个妃子让苏丹不开心,她唯一的下场就是被装进麻袋里扔进宫外的河里淹死,苏丹和刽子手们毫不怜惜她的花容月貌…… 

    奥斯曼苏丹的后宫还有一个古怪的规矩:妃子一旦怀孕生下孩子(不管男女),就会被踢下床,永远不再被临幸,以免她再次怀孕生育。所以,一个正常的女人,再得宠也不过是半年内的事。如果某个女人生育能很好,命中率很高,且嫁给平凡人,那她一定会得到夫家的疼爱,生下好多个子女,荣耀一生,当然得养得起! 但如果她的主人是苏丹,那很不幸那她可能只是无纺布被单一次性床上用品!苏丹认为这些妃子生下的孩子不仅是妃子自己的孩子,更是他奥斯曼苏丹的王子公主。而对子女的教育最重要的部分来自母亲,如果母亲的子女多了,她就会分心,不能给王子公主们最完整的照顾和教育!(苏丹的孩子,当然要享受最好的最多的,甚至跟别人共享一个母亲都不行)!如果王子不幸没被父皇选中当接班人,那么根据“新君屠杀兄弟法”,这个倒霉的王子将会毫无争议地被那个登基的兄弟杀死,而他的母亲也就毫无疑问地失去了唯一一个孩子。所以奥斯曼帝国的妃子们全都想生女儿公主下嫁了,驸马就是她们可以依靠的儿子,弄不好摊上个能干的女婿,那时她就可以拾回一点做人的尊严和做母亲的骄傲,扬眉吐气。虽然当不了太后,却也不用当年老丧子悲痛欲绝的太妃!   

    这种‘只生一个好’的状况维持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直到16世纪,有一个苏莱曼大帝,他做了一件“过分慷慨又奇怪”的事:他给了一个成分为奴隶的妃子自由之身,把这个宠妃册封为皇后,这个皇后生了三个孩子。这个妃子一定很特别!她就是奥斯曼帝国的洛克塞拉娜皇后,一个优秀的权术家,迷一样的女人……

    据说洛克塞拉娜是某匈牙利传教士的女儿,受过教育,并非文盲。在一支穆斯林军队的劫掠中,她不幸被俘获,送往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奴隶市场上出售,并为大首相易卜拉欣买得。易卜拉欣和苏莱曼同岁,是他信赖的宠臣和酒友。易卜拉欣很义气地送给朋友一份绝妙的礼物:这份礼物就是他新买来的绝色美女洛克塞拉娜。苏丹欣然接受了这个朋友的礼物,把洛克塞拉娜带到自己的后宫,不久就临幸了她,然后,爱上了她!从此以后,在苏莱曼眼里,只认洛克塞拉娜是美眉,其他妃子都成了恐龙!苏莱曼苏丹实在是太喜欢这个美丽高雅又聪明的欧版美眉了,在她怀孕后,不仅没按照宫里的规矩让她下岗,还让她连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估计她发现第二个、第三个孩子都不是女儿的时候,心都碎了!

    还有几件八卦,更能证明她对苏丹的影响力:苏莱曼逐走了大王子和他的母亲古尔巴哈尔,因为那个妒妇骂洛克塞拉娜是“淫荡的贱肉”;杀了大首相易卜拉欣。易卜拉欣是跟苏丹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还把洛克塞拉娜送给苏丹, 这人同时还是当朝驸马:苏丹的妹夫),因为洛克塞拉娜让苏丹相信大首相他的好友首相集权过多,已经对他构成威胁。最重要的是,苏莱曼大帝为了表示对洛克塞拉娜的重视,做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在杀了大首相易卜拉欣后,应洛克塞拉娜的要求跟她举行官方的正式结婚,宣布她为奥斯曼苏丹的妻子、帝国的皇后,她已经不再是女奴!这个婚礼震惊了当时整个穆斯林世界和欧洲奥斯曼帝国有皇后了!!!!

    此后的日子,洛克塞拉娜皇后就象欧洲任何一位真正的皇后一样:参与朝政、开展外交、给苏丹出谋划策、在苏丹出门领兵打仗的时候召见大臣,商议国事安定内政。而苏丹也经常在战报上附上情书,表达对爱妻的思念!皇后把女儿米丽玛公主嫁给了路斯底穆,这人也是大首相。莫非驸马的婚床里边就是大首相府?这个大首相驸马跟他的岳母一起劝苏丹,说苏丹另一个宠儿深受军队爱戴的穆斯塔法亲王,要以武夺权!洛克塞拉娜皇后真是穆斯塔法命中的客星:他的母亲古尔巴哈尔因为得罪了洛克塞拉娜,被逐到边远的行省;前首相易卜拉辛遭了杀身之祸的原因也是这个不识相的家伙支持立穆斯塔法王子为储君;现在轮到他了,就因为他威胁了皇后的儿子们的继承权,当然还有以后的生存权:新王登基后就会杀死全部兄弟,皇后岂能容他?

    苏丹听了皇后的话,立马儿就叫大王子过来。大王子为了表示诚意,解除了武装,单人前往谒见他的父亲。可怜的孩子还没看到他爹爹的脸呢,就被大内侍卫奉命给杀了。皇后为自己的儿子们清除了通向皇座的最后障碍。这个过程包括一个意外的损失:当洛克塞拉娜的儿子日汗吉尔听到他的长兄的噩耗时,他受不了这悲惨消息的刺激,自尽身亡。皇后悲痛欲绝,但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现在洛克塞拉娜皇后就剩下两个儿子了。长子谢里姆无能而又好酒贪杯,次子巴业塞德能干但性情残酷。但是,洛克塞拉娜没等到做皇太后的那一天就死了。她死后,她的两个儿子立刻为争夺王位进行了一场战争。洛克塞拉娜所有的孩子当中,只有女儿米丽玛公主(也就是当时的大首相路斯底穆的妻子)继承了她的全部精髓。在这场王位争夺战中,米丽玛公主站在大哥这边,在她的策划下,巴业塞德亲王败下阵来,和五个儿子一起被处死。无能的谢里姆最终胜出,于1566年即位,是为谢里姆二世。谢里姆苏丹的诨名是酒鬼,奥斯曼帝国最糟糕的苏丹之一。在他的统治下,帝国衰落的时代开始了。

    后宫的女人都是人贩子那里最漂亮的货色,年纪轻轻的就被送进这样一个交织着血腥、欲望、罪恶和绝望的后宫,变成某人的禁脔。没有亲人,没有娘家,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更加没有自由。一旦怀孕就被打入冷宫,跟孩子相依为命。但是这唯一的安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合法处决”。就连襁褓中的婴儿,只要他是个男丁,就不能免遭毒手。除了能当太后或许有一个儿子给她们送终,所有的女人的都要在孤独、嫉妒和恐惧和悲痛中度过囚徒般的一生,着实凄惨!

    后宫妃子们或许是前世犯了罪,要她们今生去偿还,但她们的救赎在哪里?今生被扔进这个华丽的斗兽场,为了得宠,她们费尽心机;为了固宠,她们使尽残酷!她们为了生存不得已而犯下这些罪孽的时候,真主会怜悯她们的灵魂吗?她们死后的归宿是哪里?天堂?还是地狱?难道仅那本《古.兰.经》就能让她们那不幸的灵魂得到慰藉吗?当她们的肉体被出卖、灵魂被摧残、尊严被剥夺、爱情被糟蹋、连她们的儿子都被毁灭的时候,她们还会相信真主吗?或者她们曾经相信过真主吗?

     

  • 黄祸!一个跟黄种人尤其是中国人关系密切的词,却是个外来词中国人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不理解,外国人解释一下才明白的。
    哈哈哈哈!!!!中国人一下子高兴起来了原来洋人怕过我们!
    稀罕!

    黄祸确实存在过,而且确实是东方人给白种人带去的灾难和恐慌。不过这个黄祸跟咱中国人没啥关系,那是是少数民族牌的黄祸。首先是匈奴。

    匈奴起源于蒙古高原,是文明程度很低的游牧民族,从春秋时期就开始经常骚扰掠秦、赵、燕三国北部边郡。在西汉的时候分为漠南匈奴和漠北匈奴。他们在公元一世纪中叶被中国的东汉帝国屡次击败,又受到蒙古高原新兴的鲜卑民族的挤压,漠南匈奴归顺汉朝,漠北匈奴向西迁移。漠南匈奴归顺了也汉朝政府,但是待遇并不如意。在东晋南北朝十六国时代,趁着这个天下大乱的时机,漠南匈奴反了,匈奴人刘曜建立了前赵(也叫匈奴汉国),灭了西晋抢走晋皇后羊献容的就是他。匈奴汉国没没撑多久就被羯族的后赵给灭了,这些是后话。

      
    公元375年,西迁的漠北匈奴人开始大规模扩张,他们向西攻灭阿兰人和东哥特人在的国家,向南一直打到波斯和叙利亚。匈奴人以凶残闻名于世,他们所到之处烧杀掳掠,走后往往留下一片废墟,一地白骨。进占匈牙利草原以后,匈奴人停了下来。此时的匈奴仍然是由各部落组成的松散联盟,部落首领之间的争执拖住了他们前进的脚步。

    公元433年,阿提拉成为匈奴各部落的领袖,建立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他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政治家和战略家,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冷静的头脑,从来不感情用事。虽然在连年的征战中表现出优秀的军事才能,阿提拉更愿意利用政治手腕达到他的目的。

    野心勃勃的阿提拉他早就对高卢和意大利的繁华富庶垂涎三尺,正巧这时罗马宫廷内爆发一桩丑闻,为阿提拉入侵西罗马帝国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公元449年,西罗马帝国皇帝的妹妹奥诺莉亚(Honoria)和侍卫长私通被发现,皇帝瓦伦丁尼安(Valentinian)将她送进一个修道院软禁起来。风流公主奥诺莉亚耐不住青灯孤影的修女生活,暗中写信向阿提拉求救,声称愿意以身相许。阿提拉立刻向西罗马皇帝瓦伦丁尼安要奥诺莉亚嫁给他(和亲?看来匈奴人彻底被汉朝人给教坏了!),遭到拒绝,就起兵入侵高卢。

    公元451920日,爆发了欧洲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会战。会战一方是日薄西山的罗马帝国,而另一方是号称上帝之鞭的阿提拉领导的匈奴帝国。双方在这次会战中总共投入超过一百万的兵力。

    匈奴联军首先发动进攻,在遮天蔽日的箭雨掩护下,匈奴精骑风驰电掣一般冲向罗马联军的中央,阿提拉对战局洞若观火,他知道罗马军团早已今不如昔,只有西哥特人尚能一战,如果能将其歼灭,就胜券在握。但西哥特人最终力挽狂澜,为罗马帝国赢得了这场会战的胜利

    会战虽然只持续了一天,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有十六万人在这一天的战斗中丧生。会战以后匈奴军队败退到这个小山包附近据守,阿提拉用木制马鞍堆起一座小山,将他所有的金银珠宝和妃嫔置于其上,他自己端坐在中间,打算一旦罗马军队攻破他的营垒,就引火***。政治上的因素,罗马将军埃裘斯在这个关键时刻放了阿提拉一马。

    阿提拉在沙隆之战中侥幸逃生后,仅仅多活了两年。公元453年,阿提拉迎娶一位日尔曼族的新娘,次日被发现他死在床上(估计这是男人最向往的死法!呵呵呵)!阿提拉死了,他的儿子们搞不定这么大的地盘,一年后东哥特人和其他部族相继叛乱,匈奴帝国覆灭。

    虽然匈奴人在统治欧洲的时间不长,但是黄种匈奴人的勇猛残忍和恐怖却着实吓破了白人的胆。黄祸从此而来。


    臭名昭著的两次十字军东征,欧洲的白人打着收复圣地的旗号,扛着上帝的十字旗却干起了强盗的勾当。第一次东征,十字军捣毁并劫掠了同样飘扬十字旗的金壁辉煌的拜占庭帝国上帝在人间的家!强盗的十字军抢了好多金银财宝和女人回到欧洲,个个都成了富翁。尝到甜头又来了第二次。但不幸的是第二次十字军东征遇到了和匈奴人一样骁勇且凶残的亚述部队。信仰上帝的白种人被异教徒的黄种亚述人给杀得九死一生,幸存者带着满身的伤痕和恐怖的记忆逃回欧洲,在有生之年,一想起黄皮肤就瑟瑟发抖。


    后来的唐朝时期,同样是黄皮肤的突厥人也被唐朝军队打出了东亚,他们一路往西跑,跑到今天的土耳其,征服了当地人,占踞了曾经神圣的拜占庭,成了欧洲人噩梦中的奥斯曼土耳其苏丹的大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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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所谓的黄祸,都是东方的游牧民族,跟汉人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中国人的记忆里,只有白祸:从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100年来都是中国人向白人割地赔款。一直到现在,白脸的洋人在黄脸人掌权的中国,还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

    洋人重提黄祸,也不过是洋平民不忿中国输出的廉价劳工抢了白人的饭碗,洋政客兜售中国威胁论借题发挥!如果硬要把黄祸往汉人身上扯,那也说得着:匈奴人和突厥人都曾经是中国人的手下败将,被赶的没地方去了,只好去白人那边借宿!可那是一两千年前的事了,除了可以用来无聊意淫一下,对现代的中国人一点意义都没有!所谓的黄祸,已经经不起推敲。中国人也不必听见人家这么说就跟着瞎起劲儿,愤怒之或者自豪之跟个傻子似的,而是该干嘛干嘛去,先赚回祖先荡平四海的本事再说。整天抱着发霉发烂的古代辉煌史洋洋自得地发白日梦,没的不让街坊邻居们笑话!

     

  • 历史是骨头,传说是肉,那咱就把这块五花肉用点油盐酱醋炖一炖,再撒点蒜茸提味,就着那喷香的白米饭,一起哄饱肚皮!

    看过隋唐演义吗?我没看过。反正都是和我一样:八卦历史!看别人的八卦不如自己八卦,也就这么回事儿吧!

     隋唐?那得先从南北朝开始讲。这个时候谁跟隋唐关系最近呢?鲜卑独孤氏。

    鲜 卑是一个了不起的民族,就在俺老家:东北,起家的。短短百十来年,不仅有慕容、宇文、拓拔这样的帝王家族,还有独孤氏::坐镇一方响当当的藩镇贵族,中国 北方重要的少数民族势力。独孤家虽然没出过皇帝,却也出了一个形象和人格都臻完美境界的大英雄:独孤信。请参考《世說新語──容止》,那一章写的全是帅哥,建议大家马上去看看。

    独孤大英雄生了好几个女儿,其中有三个分别嫁给的杨家和李家还有北周皇帝宇文家,也当了这三个独孤小姐后来都当了皇后(其中嫁到李家的那个是她儿子李渊登基后追封的)。一代出三国皇后,这在中国历史上也算一个奇观!

    咱 们在这里只说嫁给杨坚的七小姐和嫁给李渊他爹的四小姐。这两位独孤小姐在各自的丈夫身边都生了一大堆孩子,这些孩子里面,有一个叫杨广,还有一个叫李渊, 所以这两个后来的死对头原来都是独孤信的外孙,也是嫡嫡亲亲的表兄弟。改朝换代的导火线是表弟睡了表哥的女人,给表哥戴了绿帽。这玩笑开大了,实在难以收 拾,这怎么办?嗨!索性反了吧!最后,把表哥逼得跳了井!

    李渊有个儿子叫李世民。这个李世民本来是老三,没份儿当老大。所以他就杀了所有的兄弟,登基当老大去了,这就是著名的玄武门之变。

    李 世民登基后有很多的妃子,其中有一个较得宠的,姓杨,人称杨妃。杨妃非常美丽,而她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她出身,这在当时的姻亲关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说出 来吓死人:杨妃出自帝王之家,曾经是个公主!皇帝的妃子是公主?这不成了乱伦!当然不是乱伦,这个杨妃的皇族血统来自他丈夫的表叔隋炀帝杨广——她是隋炀 帝的女儿,前朝的公主,也是李世民的远房表妹!

    她 表叔家的人逼死她父亲,夺了她家的江山,还把她当成战利品充入后宫!按说该是国恨家仇了吧?偏偏杨女士觉得这也没什么,反正都是自家人,就算她表叔不反, 他爹隋炀帝也极有可能把她嫁给世民这样的贵族子弟,而世民表哥是她能挑选的最优秀的男人!杨公主跟她表哥丈夫的关系亲厚得很,还生了一个英武的王子:吴王 李恪。

    这 个李恪的命运差了点儿:他的才能不见得很差,还被老爸派出去领兵打过仗,可惜出身不行——他是隋炀帝的外孙!什么道理嘛?他娘因为是隋炀帝的女儿,受到父 亲的宠爱,后宫的尊重。到了他,却因为是隋炀帝的外孙,而遭到猜忌!性别歧视啊! 而李世民的经历太阴暗凶险,担心选了他,他就会再来一个玄武门之变,杀光兄弟们给外公报仇。皇族的野心,孤傲的个性,加上的突厥血统(李唐系出突厥,而突 厥人的土耳其就是这么干的),他极有可能这样做,实在太可怕!所以就悄悄把他骗死,想保全其他的儿子。李恪也不是唯一一个倒霉蛋,其他兄弟稍有拔尖的,也 统统被父皇谴开或清除,好给那个平庸却仁爱的李治铺平道路。反正李世民的儿子多的很,少那么一个半个他也不心疼!就象平民老百姓自家儿子太多的,也舍得把 其中一两个卖出去给人当上门女婿,以保证其他的儿子都娶得上媳妇!

    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子女对父母,其实是处于劣势地位的:父亲可以有好多个孩子——放弃其中一个,还有其他的;而孩子却只有一个父亲,放弃了父亲,他就没爹了!多可怜的孩子!

  • 2009-03-25

    1. 吴哲的新家 - [木棉]

    A大队,吴哲很喜欢这个地方,他喜欢这个地方的一切。他觉得这才是他呆的地方——特种部队,男人的颠峰,他一直想知道自己到底可以走得多高。但是这个颠峰在开头的时候却让他失望又愤怒。那个佩中校军衔的该死的教官,那个魔鬼,那个法西斯,那个虐待狂,那个恶人,那个烂人,那个袁朗!他愤怒!但他不得不佩服,被27号刹羽的那一刻,他清楚地看到,这个虐待狂烂人绝对有资格扮演恶魔。但他不退出。

    他不退出,他撑着,忍着,等着——等到自己有资格控诉的时候。但后来证明那不过是一场不太愉快的开场白,接下来才是正剧。跟那个让他恨到骨子里的恶魔教官袁朗一场辩论,让他平息下来,恶魔教官从3开外扔过来的一串钥匙,让他居然感到很安心。但是他不是个可以被随便说服或者安抚的人,甚至凭他自己的感情也不行。他拿着那串钥匙,用他永不放弃的怀疑主义,继续求证:查岗!查了三天,他满意极了!决定把自己交给这个让他满意的地方,他在A大队安了家。

    安家?安家!在自己屋里把东西放下那不是安家,安家是要在家里散布一些自己的味道。吴哲散布自己的味道的方式是种花,他弄了一把喷壶,开始浇花坛里的花。并且当场宣布自己为那块花坛里众多植物的所有者,没人跟他争。他开始种自己的花,为了强调自己对那些花的绝对归属权,他宣布这些花都是他的妻妾。妻妾,你们明白了吗?listen, 人家的老婆——眼看手勿动,朋友妻不可戏, 你的明白? 法西斯教官(现在是中队长)袁朗听到这个说法,笑得差点岔了气。

    吴哲的花儿都并非难得的名种,就那么大大方方地种在大队院子里,不遮不避,除了吴哲这个做夫君的日常浇灌服侍之外,就雨露雷霆莫非天恩了。用吴哲的话说:"小生的妻妾,并非温室里的花朵。"粗生粗长加上吴哲照顾有方,倒也相当茁壮,品种也多,全年三季都姹紫嫣红。这个花坛成了A大队这个单调刚硬的军营难得的一处景观。

    大家都知道那些花儿是吴哲的妻妾,也看到吴哲一有空就去细心灌溉、除草、捉虫、施肥、修剪,还对她们低声细语……真像个温柔尽责的丈夫一样,侍弄着他那些可爱的妻妾们。自从吴哲宣布自己对那些花儿的所有权,就没人碰过他的妻妾们,一是出于尊重,二来他们也不敢——吴哲是铁路大队长费尽心思挖过来的宝贝,硕士加少校级的人物,惹毛了可不是好玩的。再说吴哲本人也很讨大家喜欢,他温和,聪明,没架子,爱说话,很好相处,全队里没人不喜欢他。所以吴哲的妻妾们也就日日迎风招摇,花枝乱颤地招蜂惹蝶,却毫发无损,吴哲就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妻妾成群!这个最幸福的男人有了一个最搞笑的外号:锄头!

    把自己交给了A大队,在领地里留下了自己的气味——种上了花。那串象征信任的钥匙,还有查岗的记录:逻辑、证据,这些是他决定把自己交给什么地方的重要依据,吴哲是个科学而客  观的人。许三多的心路却比他复杂的多,虽然许三多是个简单的人。但是谁说简单的人就没有细腻的感情?许三多慢热,要他把自己的心交给谁,光靠理性和证据是不行的,他需要别人用心来赢得他。他喜欢许三多,这个善良而纯净的人。他喜欢这个地方所有的人,包括许三多那个室友:面恶心善的菜刀——烂人教官的跟班齐桓。至于那个烂人,他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一个那么剔透的人,不管喜欢他还是讨厌他,都是件鲁莽的事。"

    那绝对是个有趣的家伙,有时候简直不像个军人,更不像个军官。他不适合拍照,因为不管那张照片的定格画面,都不能准确表达他这个人,别说表现内涵,连外表都表现不完。他的表情变化万端,他性格捉摸不定,他的心思深不可测,他的力量强大无比。

    "他简直就真是个妖孽!"吴哲这样说。"那烂人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制造的?为什么大家一天到晚被他折腾得死去活来的,却仍然那么爱他?"吴哲考虑着,迷惑。他很少迷惑。许三多经常迷惑,但对这件事,他不迷惑:"队长他人挺好的,对大家都好。我们都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吴哲更加迷惑.